纺织品配额更名/单Q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配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我国政府与限制纺织品进口国家政府签订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定,有效管理纺织品出口,有序发展对这些国家的纺织品出口,特制定本办法。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授权,负责签发纺织品出口证书;根据外经贸部的规定,组织本地区内纺织品余缺调剂工作;管理、监督、检查本地区出口企业使用配额的情况,负责本地区限制出口国家纺织品的出口统计。
1、...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关于禁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的规定第一条为履行我国与有纺织品进口限制的国家签订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定,防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维护我国的对外声誉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配额,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限制国家是指与我国签订双边纺织品贸易协定的美国; 加拿大、欧共体、挪威、芬兰和奥地利。
第三条向有限制措施的国家出口纺织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理。国家禁止一切纺织品非法转口活动。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出口纺织品,包括进料加工,不得在标签、标识和包装上标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原产地。第五条向非限制国家或者地区出口数量有限的纺织品,有关出口企业必须在签订的合同或者相关加工文件中注明“货物不得复出口至与我国签订双边纺织品贸易协定的国家”。
2、处罚纺织品非法转口的暂行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配额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关于禁止纺织品非法转运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与限制进口国家签订纺织品协议的下列纺织品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文章TAG:配额 纺织业 台湾 台湾纺织业配额署